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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城已获批首期棚改资金8亿元!市政府发出购房补充意见!

    信息发布者:xuanchina71
    2017-09-03 12:38:28    来源:丰城君   转载

    丰城君(fengchengjun520)从8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丰城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获悉,丰城市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已对老城区的7个棚改片区制定了补偿方案,涉及公房784户、面积9.1万平米;私房危旧房2228户、面积20.1万平米。获批农发行首期棚改资金8亿元,按照老城区只拆不建的思路,给予棚改房每平方米约6000元的高标准补偿,分流到新城买房。同时,按照城区“十全十美”的配套标准,三年计划投资100亿元,启动菜市场、停车场、中小学、文体设施、游园、新城商业街等十个方面200余个子项目的建设,打造宜居城市。


    丰城君了解到,丰城市人民政府已于8月27日发出《〈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为丰富棚改购房房源,方便棚改户选房购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实施办法》基础上补充部分内容如下:


    一、明确购房时限


    购房奖励时限明确为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购房,均享受一次性购房奖励。例:张三在2017年9月1日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在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购买符合规定的房源均可享受一次性购房奖励。


    二、调整房源范围


    经市房管部门或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已登记的符合转让条件且无权属纠纷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棚改购房范围。存量商品住房房源区域:东起东升路和长兴路,西至和合北路,南起和合南路和隆兴大道,北至浙赣线(河洲老街以东)、老105国道(河洲老街以西)。


    三、购房流程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公寓购房流程不变,补充增加存量房购房流程:


    1.凭《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到被征收房屋所属社区出具棚改户证明材料。

    2.通过合法中介机构购房或自主购房。

    3.持《棚改户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市房管局办理存量房交易网签手续。

    4.持市房管局出具的《丰城市房屋交易告知书(转让)》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


    四、购房奖励资金申报流程


    1.新建商品住房、公寓购房奖励申报流程

    ①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房屋征收拆迁腾空验收单》、《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奖励资金申请表(新建商品住房、公寓)》(详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征收房屋所在社区申请。

    ②由各社区将申请材料交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受理。

    ③综合协调组将相关材料交融资结算办审核。

    ④经审核通过后,指挥部融资结算办在7个工作日内将购房奖励资金转入购房户账户。


    2.存量房购房奖励资金申报流程

    ①持《不动产权证》、《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奖励资金申请表(存量房)》(详见附件2)在各社区领取、《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房屋征收搬迁腾空验收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被征收房屋所在社区申请。

    ②各社区将申请材料交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受理。

    ③综合协调组将相关材料交融资结算办审核。

    ④审核通过后,由指挥部融资结算办在7个工作日内将购房奖励资金转入棚改户账户。


    五、注意事项


    1.存量房买卖为完全自主行为,买卖双方自行决定成交金额。

    2.中介机构对发布的房源信息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3.已享受购房奖励的所购存量房两年内不得转让,以不动产权证书上的登记日期为准(生效的法律文书除外)。

    4.通过继承、赠与、离婚析产方式取得的房屋不享受购房奖励。


    六、本《通知》由棚改指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指挥部另行研究确定。


    附件


    1、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奖励资金申请表(新建商品住房、公寓)(已关注丰城君的用户,在对话框输入“商品房”三字即可获取,7天有效);


    2、丰城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购房奖励资金申请表(存量房)(已关注丰城君的用户,在对话框输入“存量房”三字即可获取,7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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